按照相关要求,荆门城区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入学原则。
招生原则
按照我省相关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城区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招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根据划片范围,荆门城区各学校必须无条件地接收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实行统一政策、公开招生原则。荆门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定招生办法或附加招生条件。各学校必须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入学;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根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必须优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足龄儿童入学)。
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籍证明确认)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城区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或居住证向对口小学或初中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在荆门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对口升入公办初中学)。若对口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确定入学,富余生源由教育部门协调到就近的其它小学入学。
招生日程
8月20日—25日 适龄儿童到片区内对口学校登记
8月26日—28日 学校调查核实
8月29日 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8月30日—31日 新生报名
严格招生纪律
各县市教育部门要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习成绩、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等级考试及竞赛。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按照相关规定,今年秋季学期荆门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含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含50人),各学校不得突破班额招生。
荆门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简化入学手续。(吴兰艳 姜彬 阚本力)
荆门城区2018年小学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我有话要说